根据市安委办《关于逐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21〕74号)要求和近期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防范各类隐患事故的发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融入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之中。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把暑期汛期安全生产防范需要注意的几点纳入其中,慢慢地加强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传授安全生产技能。各方建设主体要迅速行动、齐心协力,以实施工程单位为中心、以一线人员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晨会、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时机不间断地组织一线人员学习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知识。
当前,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频发,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二十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各相关的单位要按照《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徐住建发〔2021〕94号)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严查企业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培训等落实情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导实施工程单位汲取《关于对全市建筑施工领域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徐住建通〔2021〕8号)中的事故教训,针对暑期汛期加强完善相应“危大工程”的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或措施,始终把防高处坠落和纠“三违”作为暑期汛期建筑施工的重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建设相关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加大“危大工程”管控力度,重点检查基坑有效支护,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大对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要加强脚手架管理,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有效。
要针对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频次和力度上加密加力,在措施上细化固化,坚持日常监督预防性的惩戒和事故发生后的惩处性处罚两手硬。实施工程单位要按规范建好管好临时用电设施,做好配电箱的防雨防砸措施,遇有雷暴雨时除现场临时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要合理的安排夏季高温期间的上班时间,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要科学安排施工进度,不得连续加班和擅自深夜加班施工。施工现场须符合《建筑施工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扬尘治理和创卫创文有关要求,现场设置达到全封闭围挡的标准;场地硬化整洁,材料堆放整;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车辆冲洗设施有效使用,全方面实施密闭运输;宿舍、厕所要确保纱门、纱窗齐全,保持卫生、通风;餐饮、洗刷等用品要设立专用厨柜存放;做好防鼠、防蚊蝇措施,厨房、厕所要定人定时清洗;工地周边和现场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垃圾区要定期喷药、消毒;要加强饮水和饮食管理,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要督查各施工工地应急预案是否修订完善,应急设备是否配齐配全。各施工工地在汛期到来之前,至少要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全面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提高防汛抢险能力。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极端天气的预测预报,落实防汛值班制度,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做出一定的反应,果断停止施工,组织避险。如果出现险情,抢险队伍应行动迅速、指挥畅通、抢险及时。各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企业及项目部负责人必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现场值守。各方建设主体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暑期高温汛期易发隐患的检查排查力度,对各类隐患要立即整改,排除危险源。对行动迟缓、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置。